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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1 陈述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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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1 陈述和保证

任意合同一方向对方保证,于本协议之日,其拥有充分权力和合法授权签署本协议且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除非本协议中另有明确说明,在本协议签署上一个,任意合同一方均未作出和提供以诱导对方订立本协议的陈述、诱导或保证,且对任何此上一个可能如此作出的陈述、诱导或保证均特此予以否认和否定。

示例一

33. 无陈述和保证

除非本协议、认购协议及股东协议中另有明确说明,在本协议签署上一个,协议一方未作出和提供以诱导其他协议方订立本协议的陈述、诱导或保证,且对任何此上一个可能如此作出的陈述、诱导或保证均特此予以否认和否定。

示例二

15.27 协议任意一方都向对方保证,于本协议之日,其具有充分的权力和合法授权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并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示例三

第21条 — 陈述与保证

21.1 特许权人的陈述与保证。特许权人向政府做如下陈述和保证:

(a)特许权人是一个按其成立地法律合法组成、有效存在并有良好声誉的公司,具有法人权力和授权来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b)本协议已经特许权人一方所有必要的法人行为合法授权,本协议对特许权人构成合法、有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对特许权人执行,但该执行受限于:(ⅰ)普遍影响债权人权利执行的破产、资不抵债、重组、延期偿付或其它类似的适用法律;和(ⅱ)股权的一般原则(无论该执行是基于衡平程序或法律程序)。

(c)附表21.1(c)包含(除在其中特别指出外)阐明以下内容的完整和正确的清单和表格:

(ⅰ)特许权人的股东

(ⅱ)特许权人和每个股东的关联公司,就每个关联公司,其与特许权人或各股东的关系,以及其成立地。

(ⅲ)特许权人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特许权人的每位股东,以及视为能控制特许权人的每位人士或团体。

(ⅳ)对以下权利拥有不小于5%最终实益所有权的每位人士和团体:(x)控制公司管理的普通投票权,或(y)对特许权人的利润分享权;及他们行使上述权力时的权力链。

(d)附表21.1(c)所有列明的关联公司、董事、管理人员或其它人士均不是“禁止人士”,特许权人的每位股东和他们各自的管理人员和董事都是《矿业法》下的“合资格的申请人”。

(e)特许权人对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不得:(ⅰ)违反、违背任何特许权人为一方或其任何资产被约束或被影响的有关的协议或法律文书,或对其违约;(ⅱ)与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政府机构作出的适用于特许权人的命令、判决、裁决、决定相冲突和违背;(ⅲ)在符合SAFE批准的签发的情况下,违背任何政府机构适用于特许权人的相关法条或其他规则或规章。

(f)当上一个在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政府机构均不存在任何针对特许权人或其任何财产的或对其产生影响的未决案件、诉讼、调查、程序或,就特许权人所知的,任何威胁;且上述这些可能对特许权人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项下义务的权力造成质疑或可能,(若其以不利于特许权人的方式解决)对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g)除此上一个已书面报告给部长和[环境部]外,特许权人及其关联公司均未被任何法院、裁决机构或政府的命令、判决、裁决或决定认定为实质性地违背(ⅰ)任何涉及政府机构的关于环境保护的任何适用法律、法令、规则或规章;(ⅱ)给予其根据任何地方的法律采掘矿产资源和烃类物质的协议。

(h)特许权人拥有执行本协议各事项所要求的经验、财力、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和系统。

(i)特许权人及其关联公司,或任何代表特许权人及其关联公司利益的人士均未曾作出过或承诺作出过以下事项,即与涉及本协议或其相关交易的官员及其家属,或通过中间人与该官员及其家属或为其利益,支付财物或直接或间接转移任何有价值的事物。(为此款的目的,“官员”是指政府的任何雇员和官员,包括任何区域或地方部门和机构,及政府拥有或控制的任何企业,国家政党的任何官员,国际组织的任何官员或雇员,任何以官方身份为上述机构或国家政治机构官员候选人行事或代表其行事的其他人士。)

21.2 政府的陈述与保证。政府向特许权人和营运公司陈述和保证如下:

(a)于生效日,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将获得政府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对政府构成法定、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b)授予特许权人特许区域的任何部分都是国有土地,于依据3.1条授予特许权人该部分土地之日,其上不附着任何留置权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但是政府不对特许权人依据3.2条进行磋商的第三方位于毗邻区域内的权利作出任何陈述与保证。


在使用本文件之上一个,敬请参阅“免责声明”和“《矿业开发示范协议(1.0)》用户指南”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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